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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第十天,黎书宁终於可以自己坐起来,不用再请人扶。
手上的纱布换薄了,伤口还会痛,但至少能握住水杯。她为此高兴了大概三秒,然後发现自己高兴的理由是「可以不用每次喝水都被问一句可以吗」,又觉得有点微妙。
这十天里,霍以澄几乎没离开过病房。
白天坐在墙边那张椅子上,晚上把两张椅子并起来睡。黎书宁半夜醒来几次,每次转头,都看见那个人蜷在不够长的椅子上,外套盖到下巴,眉头皱着,像连睡觉都在戒备什麽。
这十天,她一直以为自己叫沈念初。
手环上还是「无名氏」,便衣警察来过两次,每次都说身分还在核实。可是她有一个名字了。睡不着的时候,她会在心里念一次那三个字,每念一次就觉得熟悉一点,久了,也就当成是真的。
霍以澄看起来还是很像会收保护费的人。
只是一个会收保护费的人,大概不会在凌晨三点听见她翻身,就立刻睁开眼睛问:「痛吗?」
上午查房的时候,医生带来了好消息。
「伤口恢复得不错,再观察两天,没有其他状况就可以出院。」他翻着病历,「出院後要定期回诊,换药、复健,另外神经科会安排记忆评估,大概每两到三周一次。」
「记忆会恢复吗?」黎书宁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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